scwnb 发表于 2024-5-7 15:54

关于广安区花桥镇要撤销我特困补助的真实情况说明,恳请广安区残联、区民政局关注下。[已回复]

相关文字说明一并发送到群众呼声小程序,实际情况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陈述,我愿承担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情况说明:
伍宁波,男,生于1986年6月,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蒲莲乡团堡村(现花桥镇蒲莲社区)。在2009年因乘车外出务工发生车祸,导致双腿高位截肢。
行动不便,生活无法自理,需要父母照顾。找工作也四处挫折,无人敢用。个人创业失败,赔了一大笔钱,父母不想再给我投钱,长期无业待在家中。


撤销理由:
当地民政就以我名下有一产权为由,通过社区干部转述,要取消我的特困补助。需要民政出具行政公文,否则我不认可这种口头转达,没有说服力。


实际情况:
通过长期的官司诉讼,在2018年放弃了一部分权益后,终于拿到了部分赔偿款。本想拿这笔钱买个门市做点小生意,
哪知遇到新冠肺炎遭遇重创,血本无归,赔偿的资金全砸里面。加之最近几年实体经济不景气,也没人愿意出租,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父母年事已高,身体大不如前,农活也干不动了,常年患有基础病,需要长期服用药,虽说现在有医保,除了大病住院,大部分的费用是自费报销不了的。


个人诉求:
1、既然当地民政要撤销特困补贴,那么需要民政解决就业问题。残疾人就业太难了,自身无法解决。
2、赡养父母是我的责任,但我个人都靠父母照顾,而没法照顾父母,父母的抚养问题需要政府协助解决。
3、我希望至少是区一级到实地走访调查情况,而不是简单的一句话就随意下结论。
4、我需要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结果。


参考来源:(国务院官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9/15/content_5637554.htm


小平故里人 发表于 2024-5-7 18:22

现在很多吃低保的有房有车,真正需要的人确拿不到。

广安区花桥镇 发表于 2024-5-8 15:29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以上问题,花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政、驻村干部及社区干部走访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据调查,蒲莲社区伍宁波,男,现年38岁,未婚,肢体二级残疾人,现为我镇特困供养人员。本人自述于2009年发生车祸,2018年获得对方105万赔偿,并于同年6月购买广安市广安区建南路5号附14号(面积:26.99)与广安市广安区建南路5号附13号(面积:41.90)两间商铺,两间商铺用于出租,现年租金17000元左右。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第二章第四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第六条“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前款所称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优待抚恤金、高龄津贴不计入在内。”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的通知》(川民规〔2022〕1号),第二章第四条及第六条(内容同上文)相关规定,伍宁波每年商铺租金收入与家庭固定财产目前已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其本人应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月80元),如家庭因病等特殊困难,可向党委政府申请临时救助,花桥镇党委政府随时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Anonymous 发表于 2024-5-7 16:08

有产权房就要被撤销,建议你把产权房过户给你的亲属或出售就可以继续享受特困补助

Anonymous 发表于 2024-5-7 16:54

撤销理由太牵强了,难道不能有房子,没有房子住那里,真的是搞笑。荒唐至极。何必为难人呢!!!

scwnb 发表于 2024-5-8 10:59

@广安区舆情中心 @广安市残联 @广安区残联 @广安区民政局

小春春是猪 发表于 2024-5-8 17:25

匿名者 发表于 2024-5-7 16:54
撤销理由太牵强了,难道不能有房子,没有房子住那里,真的是搞笑。荒唐至极。何必为难人呢!!!

两间门市在出租,有租金收入

scwnb 发表于 2024-5-8 19:42

广安区花桥镇 发表于 2024-5-8 15:29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以上问题,花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政、驻村干部及社区干部走访核 ...

在蒲莲社区村干部带领下花桥镇民政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从花桥镇政府回复上看并未完整表述,部分缺失,现补充如下:
1、关于车祸赔偿款,这是个跨三省司法案件,本人四川省广安人,事发地在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境内,运输公司注册地在江西省赣州市。
如果是花桥镇当地的人,多少都知道点这场车祸,还死了两人。息烽县法院判决生效后,法院通过强制执行,但运输公司拒不履行,一拖就是八年。这钱只是更换假肢费用,
按照假肢三年一还计算,经过八年的艰苦维权之路,才拿到一部分赔偿,个人生活费、个人护理费和精神损失费等其他权益必须全部放弃,否则继续拖下去。
通过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赣州市信访局等多地反映情况无果,被逼到走投无路的时候,刚到北京国家信访局,就被当时的蒲莲乡政府叫回来。
正常反映情况都被劝阻回来,生怕闹事对他们影响不好。这钱并不是你们当地政府帮忙讨要回来的吧。
在维权之路不但没有帮助,反而阻拦。将这条列入我的个人财产净收入,我不服。
2、关于门市出租的租金问题并非连续性出租而且长期处于闲置,从2019年以来本来与培训机构约定三年的租赁合同,后来大家也知道,教育部整顿不准开设校外培训,
合同一年后终止。加之后面新冠肺炎爆发,实体零售也不景气,房子长期处于闲置状态。直到今年四月才租出去。就这一条花桥镇咬定我每年租房收入1万7,
就这一点认定我每月有1千多元的收入,是不是有点牵强了。
3、关于花桥镇民政要求我退还这几年的国家给予我补贴问题,是不是太过分了。首先我不是政府公务人员,其次我又不是贪污分子,
资金来源合规合法,并未从事违法所得款项,个人资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你们没有权力提出这么无礼的要求。
4、我现在还有一辆未上牌的价值5千元的电动代步车,如果说要求我上牌的话,你们是不是又会说我名下有车。
5、据我所知,有儿有女好手好脚的都可以申领低保补贴,算不算灰色地带暗箱操作。具体我就不点名,免得得罪人。
你们自己去查,我就不信花桥镇所有申请的都能公平、公开、公证办理。一碗水端不平难以服众。
6、要不是把人逼急了,我也不会到网上发发贴,得罪的人是谁愿意干。只希望关于部门给与关注。底层老百姓反映情况真的太难了。
也没人愿意提我们弱势群体发声,有时候真的感觉好无助。
7、你们说按照程序我不符合要求,要取消特困补助我也妥协了。看在父母年事已高、又长期患有基础病,除了务农没有经济来源。
年纪大了,还能务农几年,让你们帮忙解决我父母的养老问题,你们都不愿意。是没错,你们是我姐是教师,工资有6千块钱。
人家也有一大家子人要养活。双方父母需要赡养,家里还有两个孩子上学。每月还要背负车贷、房贷,除了生活费,还能剩下多少钱?
你们作为公务员,有兄弟姐妹,扪心自问你们每月又能给你们父母多少。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谁不容易。
将心比心,虽说我是残疾人,法律也没规定说残疾人可以不养父母吧。难道把赡养我父母的责任全推给我姐嘛?情理上也说不通嘛。
这么多年下来,赔偿款拿没拿钱父母都没有抛弃我,我也不可能如此绝情吧。要是哪样的话?还真成混蛋了。
8、你们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月80元),对于我们这种双腿高位截肢的人来说,80块钱能干点什么?无济于事。
9、昨天与花桥民政工作人员聊过、吵过。我跟你们无冤无仇,没有情感纠葛,对事不对人,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
由于个人情绪激动没控制好个人情绪,冒犯到各位,还请原谅,对不起,再次给大家道个歉。
10、如果没有什么特别情况,我将不在回复任何问题。让这件事平稳度过吧!打扰到大家,深表歉意。

                                                                                                                                                                伍宁波 敬上
                                                                                                                                                            2024年5月8日

Anonymous 发表于 2024-5-8 20:11

拿钱买门市还要特困补助不值得同情,法规政策不值得同情你啊

scwnb 发表于 2024-5-8 20:22

匿名者 发表于 2024-5-8 20:11
拿钱买门市还要特困补助不值得同情,法规政策不值得同情你啊

目前全国有八千多万残疾人,按照平均值每十五名中就有一名残疾人。希望你或你家里不要发生车祸、死亡、天灾等之类事情发生,不然有一天灾难降临到你的头上,你会比我过得更惨。走着瞧。戳别人的痛处是不是觉得挺过瘾。

zjzaes 发表于 2024-5-9 10:38

法律和道德的权衡。

lijuna 发表于 2024-5-9 11:17

作者无理取闹,啪啪打脸

Anonymous 发表于 2024-5-9 12:12

回复冷漠如刀

Anonymous 发表于 2024-5-9 12:13


可向党委政府申请临时救助,花桥镇党委政府随时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如有困难可向随时   

小平故里人 发表于 2024-5-9 12:25

这件事我还真不好评论,好像双方都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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